颁布日期:【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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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凭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批改部门司法的决定》第一次建改 凭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王法官法〉等八部司法的决定》第二次建改 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订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协会
第三章 仲裁和谈
第四章 仲裁法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六章 执 行
第七章 涉表仲裁的出格划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正、实时仲裁经济纠纷,;さ笔氯说暮戏ㄈɡ,保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造订本法。
第二条 仲裁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度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服务国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表盛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阐扬化解经济纠纷的作用。
第三条 平等主体的天然人、法人、犯法人组织之间产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富权利纠纷,能够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该当由行政机关处置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该当遵循自愿准则,达成仲裁和谈。没有仲裁和谈,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和谈,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和谈无效或者司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第六条 仲裁机构该当由当事人和谈选定。
仲裁不尝试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 仲裁该当凭据事实,切合司律例定,平正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 仲裁该当遵循诚信准则。
第九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集体和幼我的过问。
第十条 仲裁尝试一裁终局的造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统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能够凭据双方沉新达成的仲裁和谈申请仲裁,也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第十一条 仲裁活动能够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暗示不赞成的之表。
仲裁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的,与线下仲裁活动拥有一致司法效力。
第十二条 国度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境表仲裁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互换合作,积极参加国际仲裁规定的造订。
第二章 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协会
第十三条 仲裁机构能够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当局地点地的市设立,也能够凭据必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机构由前款划定的市的人民当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属于公益性非投机法人。
第十四条 凭据本法第十三条设立的仲裁机构,该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经国务院核准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的仲裁机构向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机构登记治理的具体法子由国务院造订。
第十五条 仲裁机构该当具备下列前提: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富;
(三)有切合本律例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用的仲裁员。
仲裁机构的章程该当遵循本法造订。
第十六条 仲裁机构调换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组成人员的,该当提出申请,依法办理调换登记。
第十七条 仲裁机构终止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蕴含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
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由司法、经济业务、科学技术专家和有现实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中,司法、经济业务、科学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的该当依法换届,更换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组成人员。
第十九条 仲裁机构该当遵循司法律规和章程划定,成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杏注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和法式。
仲裁机构该当成立健全民主议事、人员治理、收费与财政治理、文件治理、投诉处置等造度。
仲裁机构该当加强对组成人员、工作人员及仲裁员的监督,对其在仲裁活动中的违法违游记为实时依法调查处置;必要查究司法责任的,实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置。
第二十条 仲裁机构该当成立信息公开造度,实时向社会公开章程、登记登记、仲裁规定、仲裁员名册、服务流程、收费尺度、年度业务汇报和财政汇报等信息,自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 仲裁机构聘用的仲裁员该当公路正派,具备优良的专业素质,勤勉尽责,清正廉正,遵守职业路德。
第二十二条 仲裁员该当切合下列前提之一:
(一)通过国度统一司法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司法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律师执业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检察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司法钻延注讲授工作并拥有高级职称的;
(五)拥有司法知识,从事司法、经济业务、海事海商、科学技术等专业工作,并拥有高级职称或者拥有一致专业水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王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司律例定有关公职人员不得兼任仲裁员的,遵循其划定;其他公职人员兼任仲裁员的,该当遵守有关划定。
仲裁机构能够从拥有司法、经济业务、海事海商、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境表人士中聘用仲裁员。
第二十三条 仲裁机构依照分歧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有被开除公职、撤除律师执业证书或者被撤销高级职称等不再具备担任仲裁员前提情景的,仲裁机构该当将其除名。
第二十四条 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从属关系。
仲裁机构之间没有从属关系。
第二十五条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集体法人。仲裁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造订。
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机构的自律性组织,凭据章程对仲裁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工作人员,以及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中国仲裁协会遵循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造订示范仲裁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法领导、监督全国仲裁工作,美满有关工作造度,两全规划仲裁事业发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司法行政部门依法领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仲裁工作。
第三章 仲裁和谈
第二十七条 仲裁和谈蕴含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产生前或者纠纷产生后达成的要求仲裁的和谈。
仲裁和谈该当拥有下列内容:
(一)要求仲裁的意思暗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机构。
一方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主张有仲裁和谈,另一方当事人在初次开庭前不予否定的,经仲裁庭提醒并纪录,视为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和谈。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仲裁和谈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司律例定的仲裁领域;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度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和谈;
(三)一方采取胁迫伎俩,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和谈。
第二十九条 仲裁和谈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机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能够补充和谈;达不成补充和谈的,仲裁和谈无效。
第三十条 仲裁和谈独立存在。合同是否成立及其调换、不生效、终止、被撤销或者无效,不影响已经达成的仲裁和谈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仲裁和谈的效力有异议的,能够要求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庭作出决定,也能够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要求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庭作出决定,另一方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和谈的效力有异议,该当在仲裁庭初次开庭前提出。
第四章 仲裁法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该当切合下列前提:
(一)有仲裁和谈;
(二)有具体的仲裁要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机构的受理领域。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该当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和谈、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三十四条 仲裁申请书该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职业、工作单元、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犯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掌管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仲裁要求和所凭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起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三十五条 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为切合受理前提的,该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以为不切合受理前提的,该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注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该当在仲裁规定划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定和仲裁员名册投递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定、仲裁员名册投递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该当在仲裁规定划定的期限内向仲裁机构提交答辩书。仲裁机构收到答辩书后,该当在仲裁规定划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投递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法式的进行。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和谈,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未申明有仲裁和谈,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初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和谈的,人民法院该当驳回告状,但仲裁和谈无效或者司法还有划定的之表;另一方在初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烧毁仲裁和谈,人民法院该当持续审理。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能够烧毁或者调换仲裁要求。被申请人能够认可或者辩驳仲裁要求,有权提出反要求。
第三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侵害的,能够申请财富保全、要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肯定行为或者不容其作出肯定行为。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仲裁机构该当将当事人的申请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该当依法实时处置。
因情况垂危,仲裁和谈确当事人能够在申请仲裁前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富保全、要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肯定行为或者不容其作出肯定行为。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该当依法实时处置。
申请有谬误的,申请人该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逢的损失。
第四十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能够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该当向仲裁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一条 仲裁文件该当以当事人约定的合理方式投递;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仲裁规定划定的方式投递。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能够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该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机构主任依照仲裁规定确定的法式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也能够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机构主任依照仲裁规定确定的法式指定。当事人约定第三名仲裁员由其各自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的,从其约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也能够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机构主任依照仲裁规定确定的法式指定。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定划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机构主任依照仲裁规定确定的法式确定或者指定。
第四十五条 仲裁员存在可能导致当事人对其独立性、公正性产生合理疑惑情景的,该仲裁员该当实时向仲裁机构书面披露。
仲裁机构该当将仲裁员书面披露情况、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六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
(四)私下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该当注明理由,在初次开庭前提出;乇苁掠稍诔醮慰ズ笾返,能够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第四十八条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机构主任决定;仲裁机构主任担任仲裁员时,其是否回避由仲裁机构的其他组成人员集体决定。
第四十九条 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推广职责的,该当遵循本律例定沉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因回避而沉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能够要求已进行的仲裁法式沉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能够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法式是否沉新进行。
第五十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划定的情景,情节严沉的,或者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划定的情景的,该当依法承担司法责任,仲裁机构该当将其除名。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一条 仲裁该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和谈不开庭的,仲裁庭能够凭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资料作出裁决。
第五十二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和谈公开的,能够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度奥秘、他人的贸易奥秘或者幼我隐衷的之表。
第五十三条 仲裁机构该当在仲裁规定划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能够在仲裁规定划定的期限内要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五十四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能够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能够缺席裁决。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该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以为有必要网络的证据,能够自行网络;必要时,能够要求有关方面依法予以协助。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能够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仲裁庭申请鉴定。仲裁庭凭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行判断以为对专门性问题必要鉴定的,能够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人鉴定,也能够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人鉴定。
凭据当事人的要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经仲裁庭通知,鉴定人该当参与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能够向鉴定人提问。
第五十七条 证据该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能够质证。
第五十八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来难以获得的情况下,当事人能够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机构该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地点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该当依法实时处置。
因情况垂危,仲裁和谈确当事人能够在申请仲裁前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人民法院该当依法实时处置。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争吵。争吵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倒伧询当事人的最后定见。
第六十条 仲裁庭该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以为对自己陈述的纪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若是不予补正,该当纪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纪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署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一条 仲裁庭发现当事人单方面凭空根基事实申请仲裁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通同,贪图通过仲裁方式侵害国度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利的,该当驳回其仲裁要求。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能够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和谈的,能够要求仲裁庭凭据和解和谈作出裁决书,也能够撤回仲裁申请。
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谈,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能够凭据仲裁和谈申请仲裁。
第六十四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能够先行排解。当事人自愿排解的,仲裁庭该当排解。排解不成的,该当实时作出裁决。
排解达成和谈的,仲裁庭该当造作排解书或者凭据和谈的了局造作裁决书。排解书与裁决书拥有一致司法效力。
第六十五条 排解书该当写明仲裁要求和当事人和谈的了局。排解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机构印章,投递双方当事人。
排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产生司法效力。
在排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该当实时作出裁决。
第六十六条 裁决该当依照无数仲裁员的定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分歧定见能够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无数定见时,裁决该当依照首席仲裁员的定见作出。
第六十七条 裁决书该当写明仲裁要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了局、仲裁用度的职守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和谈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能够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机构印章。对裁决持分歧定见的仲裁员,能够署名,也能够不署名。
第六十八条 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门事实已经明显,能够就该部门先行裁决。
第六十九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推算谬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该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能够要求仲裁庭补正。
第七十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产生司法效力。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能够向仲裁机构地点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和谈;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和谈的领域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法式违反法定法式;
(四)裁决所凭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划定情景之一的,该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该当裁定撤销。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该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该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以为能够由仲裁庭沉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肯定期限内沉新仲裁,并裁定遏制撤销法式。仲裁庭起头沉新仲裁的,人民法院该当裁定终结撤销法式。仲裁庭回绝沉新仲裁的,人民法院该当裁定复原撤销法式。
第六章 执 行
第七十五条 当事人该当推广裁决。一方当事人不推广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该当执行。
第七十六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划定的情景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该当裁定不予执行。
第七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该当裁定遏制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该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该当裁定复原执行。
第七章 涉表仲裁的出格划定
第七十八条 涉表经济业务、运输、海事纠纷以及其他涉表纠纷的仲裁,合用本章划定;本章没有划定的,合用本法其他有关划定。
第七十九条 涉表仲裁确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机构该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地点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该当依法实时处置。
第八十条 涉表仲裁的仲裁庭能够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或者作出笔录重点,笔录重点能够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署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能够书面约定仲裁地。除当事人对仲裁法式的合用法还有约定表,以仲裁地作为仲裁法式的合用法及司法管辖法院简直定凭据。仲裁裁决视为在仲裁地作出。
当事人对仲裁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凭据当事人约定的仲裁规定确定仲裁地;仲裁规定没有划定的,由仲裁庭凭据案件情况,依照方便争议解决的准则确定仲裁地。
第八十二条 涉表海事纠纷或者在经国务院核准设立的自由业务试验区、海南自由业务港以及国度划定的其他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企业之间产生的涉表纠纷,当事人书面约定仲裁的,能够选择由仲裁机构进行;也能够选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仲裁地,由切合本律例定前提的人员组成仲裁庭依照约定的仲裁规定进行,该仲裁庭该当在组庭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当事人名称、仲裁地、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仲裁规定向仲裁协会登记。
当事人申请财富保全、证据保全、要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肯定行为或者不容其作出肯定行为的,仲裁庭该当依法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该当依法实时处置。
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表仲裁裁决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一)没有仲裁和谈;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法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掌管的原因未能陈述定见;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法式与仲裁规定不符;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和谈的领域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该当裁定撤销。
第八十四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表仲裁裁决有本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情景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该当裁定不予执行。
第八十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作出的产生司法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要求执行的,若是被执行人或者其财富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能够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表王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第八十六条 支持仲裁机构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表设立业务机构,发展仲裁活动。
凭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鼎新盛开必要,能够允许境表仲裁机构在国务院核准设立的自由业务试验区、海南自由业务港等区域内遵循国度有关划定设立业务机构,发展涉表仲裁活动。
第八十七条 激励涉表仲裁当事人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蕴含出格行政区)的仲裁机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蕴含出格行政区)作为仲裁地进行仲裁。
第八十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表作出的产生司法效力的仲裁裁决,必要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的,当事人能够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富地点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富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当事人能够向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与裁决的纠纷有适当联系的地址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该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协议,或者依照互惠准则办理。
表国仲裁机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加以限度、歧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有权对该国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尝试对等准则。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本法所称的仲裁机构蕴含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仲裁院等机构。
第九十条 司法对仲裁时效有划定的,遵循其划定;没有划定的,合用诉讼时效的划定。
第九十一条 仲裁机构遵循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能够参照中国仲裁协会造订的示范仲裁规定造订仲裁规定。
第九十二条 当事人该当依照划定交纳仲裁用度。
仲裁机构凭据国度有关划定,造订收取仲裁用度的法子。
第九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村落地皮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体育仲裁等,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排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落地皮承包经营纠纷排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蹬仔关司法的划定。
第九十四条 仲裁机构、仲裁庭能够遵循有关国际投资协议、协定关于将投资争端提交仲裁的划定,依照争议双方约定的仲裁规定办理国际投资仲裁案件。
第九十五条 违反仲裁机构登记治理划定的,遵循有关司法、行政律例的划定处置。
第九十六条 本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